【明報專訊】16歲中五生被指去年多次強姦同班女友,直至兩人分手近一年,女生始向班主任揭發事件,辯方質疑她上月仍往前男友家中作客。男生暫被控一項強姦罪,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,以待索取律政司 意見與進一步調查,其間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。
呂姓被告昨由警車押往九龍城法院應訊,他被控去年9月至12月間,在將軍澳 一居住單位強姦女子X,控方稍後可能加控他更多罪名。
控方在庭上透露,兩人為同學,案發期間發展成情侶。現年17歲的事主X指稱,去年9月某日,被告登門造訪期間把她帶往睡房內強姦,當時X已拒絕並推開男友,他未有理會,但未有使用暴力。X首次被強姦後只曾向同學提及,未有報案,此後呂不下10次強姦她,大部分在女生的將軍澳住所內發生,但她已忘記其他案發地點。
兩人於去年12月分手,直至本月,X在一次學校活動中向班主任哭訴後向警方報案,被告被捕後只承認在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。
辯方申請保釋時指出,兩家人一直互有來往,感情不俗,女生甚至上月仍往呂家作客用膳。
【案件號碼:KCCC6047/09】